法定代理人 朱秀平 訴訟代理人 劉一徵律師被 上訴 人 高鼎遊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韓碧祥 訴訟代理人 陳君沛律師楊鈞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1 日民事庭法 官 陳瑞水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1 日書記官 李麗鳳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KMHV%2C114%2C%E9%87%8D%E4%B8%8A%E6%9B%B4%E4%B8%80%2C1%2C20250311%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