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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5,民秘聲,12 裁判日 2026-05-26 案由:聲請秘密保持命令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民秘聲字第12號 聲 請 人 友霖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正弘 代 理 人 郭士功律師 蘇建太專利師 相 對 人 張哲倫律師 羅秀培律師 張秉貹律師 朱淑尹專利師 黃宇澤專利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14年度民專訴字第37號排除侵害專利權行 為事件,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本院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12日 所為115年度民秘聲字第12號裁定,其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 文

原裁定原本及正本第四頁附表編號6之記載,應更正為如本裁定附表所示。

理 由

一、按裁定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職權以裁定更正,民事訴訟法第239條準用同法第232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裁定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智慧財產第二庭法 官 林怡伸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書記官 林佳蘋

附表:

編號 資料名稱 卷頁數 6 食藥署FDA藥字第1159000217號函附件To facitinib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11mg查驗登記申請資料3.2.P.2之表35 食藥署函覆資料 第56至57頁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IPCV%2C115%2C%E6%B0%91%E7%A7%98%E8%81%B2%2C12%2C20260526%2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