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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KSHM,115,上訴,676,20260723,1)・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8-03 16:23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上訴人即被告羅彥凱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15年度上訴字第676號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羅彥凱
上列上訴人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金訴字第516號,中華民國115年3月4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15年8月6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3 日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璧君法 官 程士傑法 官 石家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3 日書記官 沈怡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