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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115,台聲,522 裁判日 2026-07-15 案由: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等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台聲字第522號 聲 請 人 彰化縣鹿港鎮農會

法定代理人 趙茂森 上列聲請人及同造當事人陳玉枝因與相對人呂坤泉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115年度台上字第701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及同造當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共為新臺幣四萬元。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5 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 魏 大 喨法官 林 玉 珮法官 周 群 翔法官 蘇 芹 英法官 李 國 增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書 記 官 郭 詩 璿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2 日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SV%2C115%2C%E5%8F%B0%E8%81%B2%2C522%2C20260715%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