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對話框中選「另存為 PDF」即可下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交訴,101 裁判日 2026-07-29 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交訴字第10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鄭世鴻

陳正豪

林子翔

黃翔雍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淑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書記官 楊雅惠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NDM%2C115%2C%E4%BA%A4%E8%A8%B4%2C101%2C20260729%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