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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賠償損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SCDM,115,附民,153,20260729,1)・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8-07 16:07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李品翰
- 被告李婉庭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字第153號115年度附民字第207號原 告 李品翰被 告 李婉庭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4年度訴字第1565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沛文 法 官 黃嘉慧法 官 吳佑家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書記官 林汶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