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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5,審附民,526 裁判日 2026-07-28 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審附民字第526號原 告 王雅慧被 告 黃山益

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簡字第4005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 官 呂明燕

法 官 黃政忠

法 官 吳書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書記官 林沂㐵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KSDM%2C115%2C%E5%AF%A9%E9%99%84%E6%B0%91%2C526%2C20260728%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