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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損害賠償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CHDM,115,附民,889,20260728,1)・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8-07 17:23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黃聖利
- 被告石宗富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字第889號原 告 黃聖利
被 告 石宗富
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訴字第1115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梁義順法 官 徐啓惟法 官 宋庭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書記官 陳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