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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損害賠償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CDM,115,附民,57,20260729,1)・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8-07 17:35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陳妍臻
- 被告李芷馨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字第57號原 告 陳妍臻
被 告 李芷馨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曹錫泓法 官 曹宜琳法 官 陳嘉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書記官 簡雅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