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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4,重附民,108 裁判日 2026-08-11 案由:稅捐稽徵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重附民字第108號原 告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即 監察人 張家寧訴訟代理人 郭柏鴻律師被 告 曾淑惠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訴字第980號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1 日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林米慧法 官 林翊臻法 官 初怡芃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書記官 黃琇蔓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1 日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PCDM%2C114%2C%E9%87%8D%E9%99%84%E6%B0%91%2C108%2C20260811%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