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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4,訴,1154 裁判日 2026-08-13 案由:菸害防制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四庭114年度訴字第1154號原 告 林俊儒

訴訟代理人 王家敏 律師被 告 新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侯友宜(市長)

訴訟代理人 劉博文 律師黃羽岑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菸害防制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5年7月30日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3 日審判長法 官 鍾啟煌法 官 蔡如惠法 官 李毓華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3 日書記官 許婉茹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BA%2C114%2C%E8%A8%B4%2C1154%2C20260813%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