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表 人 資三德 訴訟代理人 黃炫中 律師被 告 臺南市政府 代 表 人 黃偉哲 訴訟代理人 吳小燕 律師複 代理 人 何瓊芳 律師訴訟代理人 吳文賓 律師黃家豪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廢止許可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8 日法 官 林 韋 岑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8 日書記官 鄭 郁 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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