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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4,交,3284 裁判日 2026-08-12 案由:交通裁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三庭114年度交字第3284號上 訴 人即 原 告 張巍耀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間交通裁決事件,對於民國115年6月24日本院114年度交字第3284號行政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5第1項第2款規定,按件徵收新臺幣7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2 日法 官 洪任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2 日書記官 磨佳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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