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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14,訴,214 裁判日 2026-08-21 案由: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4年度訴字第214號 原 告 張源銘

訴訟代理人 鄭楓丹 律師被 告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代 表 人 許銘彰 訴訟代理人 秦睿昀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

理 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言詞辯論;受命法官或法院得命再開已終結之準備程序,此觀行政訴訟法第132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10條、第274條第2項即明。

二、本件固經本院言詞辯論終結,然因有續行調查之必要,爰依首揭規定,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1  日審判長法官 黃 堯 讚法官 林 韋 岑法官 曾 宏 揚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1  日書記官 林 幸 怡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KSBA%2C114%2C%E8%A8%B4%2C214%2C20260821%2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