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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附民移調,1960 裁判日 2026-08-20 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調 解 筆 錄

聲請人 張郁琳

相對人 張家華

上當事人間115 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960號就本院115 年度審易字第308 號違反洗錢防制法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115 年8 月20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人員:法 官 蘇品蓁書記官 吳韋彤通 譯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 張郁琳相對人 張家華

三、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張家華願給付聲請人張郁琳新臺幣(下同)10萬元整,並於調解成立時當場給付,經聲請人當場點數,數額無誤,如數收妥,不另立據。(簽名:張郁琳)

(二)聲請人張郁琳其餘請求拋棄。同意不追究相對人張家華本件刑事責任,並同意法院給予被告張家華緩刑。

(三)本件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無程序費用負擔。

四、以上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

聲請人 張郁琳

相對人 張家華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0 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

書記官 吳韋彤

法 官 蘇品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書記官 吳韋彤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1 日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YDM%2C115%2C%E9%99%84%E6%B0%91%E7%A7%BB%E8%AA%BF%2C1960%2C20260820%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