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聲請人代理人 張新銘 相 對 人 林楷翔上列當事人間115 年度附民移調字第273號(115 年度附民字第1088號)就本院115 年訴字第82號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115 年8 月24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移付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人員:法 官 張皓翔 書 記 官 劉芷瑄通 譯 鄭志強調解委員 陳萬吉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聲 請 人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聲請人代理人 張新銘相 對 人 林楷翔
三、調解成立內容:㈠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9 萬元,給付方式如下:
1.於民國115 年12月31日以前,逕匯款予聲請人。
2.匯款至聲請人指定帳戶(如附件)。㈡如認有罪時,聲請人同意本院115 年度訴字第82號案件給予相對人附條件緩刑或從輕量刑,並同意拋棄其餘民事上請求權。㈢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四、上列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押。聲請人代理人 張新銘相 對 人 林楷翔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9 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九庭書記官 劉芷瑄法 官 張皓翔以上正本係依據筆錄原本作成。 書記官 劉芷瑄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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