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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114,重上,146 裁判日 2026-08-25 案由:確認拍賣價金所有權歸屬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重上字第146號上 訴 人 蔡錦麗

訴訟代理人 張祐豪律師張敏焜

被 上訴 人 陳桂美 訴訟代理人 薛智友律師王琬華律師追加 被告 陳綺璧

訴訟代理人 薛智友律師王琬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拍賣價金所有權歸屬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5 日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邱育佩法 官 趙雪瑛法 官 劉宇霖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黃麒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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