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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附民,880 裁判日 2026-08-31 案由:因業務侵占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字第880號原 告 全天候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嘉葦訴訟代理人 吳秉豪被 告 周恩誼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本院115年度易字第780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王筑萱法 官 王鐵雄法 官 林煥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洪紹甄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M%2C115%2C%E9%99%84%E6%B0%91%2C880%2C20260831%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