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國貿上更一字第1號上 訴 人 小智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謙智 訴訟代理人 李益甄律師陳以昕律師李怡臻律師被 上訴人 SEBASTIAN LABOGA即PTTC Abwicklungsgesellschaft mbH之破產管理人
訴訟代理人 李志珊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契約價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5年10月5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哲賢法 官 張婷妮法 官 吳靜怡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陳盈真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V%2C115%2C%E5%9C%8B%E8%B2%BF%E4%B8%8A%E6%9B%B4%E4%B8%80%2C1%2C20260831%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