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對話框中選「另存為 PDF」即可下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15,勞上,14 裁判日 2026-08-31 案由: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勞上字第14號 上 訴 人 程遠迪 訴訟代理人 許乃丹律師 蔡宛庭律師 被 上訴 人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瑞騰 訴訟代理人 郭敏慧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民事第四庭法 官 楊淑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書記官 李佳旻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KSHV%2C115%2C%E5%8B%9E%E4%B8%8A%2C14%2C20260831%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