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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PHM,115,附民,1365,20260904,1)・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9-15 17:09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余素蕊
- 被告高菖德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字第1365號原 告 余素蕊被 告 高菖德
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上訴字第5068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茲因被告於民國115年8月26日撤回上訴而判決確定,有刑事撤回上訴狀在卷可稽,原告於被告撤回上訴前提起本件附帶民事訴訟(見本院收狀章),則本院僅應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1項前段規定,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4 日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謝靜慧法 官 吳志強法 官 沈君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書記官 羅敬惟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