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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5,訴,301 裁判日 2026-09-07 案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5年度訴字第301號原 告 陳龍

被 告 內政部 代 表 人 劉世芳 訴訟代理人 孫于涵(兼送達代收人)

黃怡華 李思瑩 上列當事人間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7 日法 官 陳雪玉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7 日書記官 高郁婷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BA%2C115%2C%E8%A8%B4%2C301%2C20260907%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