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113年度訴字第1346號原 告 廖淑女 廖淑華 廖淑媛 廖仁佑 兼 共 同訴訟代理人 廖珠蓉律師被 告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代 表 人 徐景揚 訴訟代理人 劉帥雷律師 劉子琦律師複 代理 人 李明潔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檔案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4 日法 官 黃子溎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4 日書記官 劉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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