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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5,審附民,835 裁判日 2026-09-09 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審附民字第835號原 告 蔡逸盈被 告 黃偉倫

上列被告因115年度審訴字第1457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由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判決管轄錯誤,移轉管轄至本院。又本件因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9 日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于捷法 官 曾淑君法 官 高御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書記官 謝佳穎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10 日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SLDM%2C115%2C%E5%AF%A9%E9%99%84%E6%B0%91%2C835%2C20260909%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