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共為新臺幣六萬元。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3 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 魏 大 喨法官 李 國 增法官 周 群 翔法官 林 純 如法官 林 玉 珮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書 記 官 李 郁 禎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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