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第七庭112年度訴字第266號原 告 張貴貞 訴訟代理人 楊翕翱 律師被 告 內政部 代 表 人 劉世芳(部長)
訴訟代理人 洪天貺 任雅純 劉雅惠 輔助參加人 桃園市政府 代 表 人 張善政(市長)
訴訟代理人 劉玉玲 楊淳博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徵收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1 日法 官 郭淑珍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1 日書記官 劉聿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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