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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PBA,114,訴,1184,20260526,2)・逐月封存匯入・ 抓取時間 2026-07-27 21:36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黃泓瑞
- 被告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機關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114年度訴字第1184號原 告 黃泓瑞 被 告 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
代 表 人 蔡文如(主任) 訴訟代理人 高碧珠 朱柏萱 輔助參加人 內政部 代 表 人 劉世芳(部長)訴訟代理人 張嘉玲 呂雅鈞 上列當事人間戶政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法 官 傅伊君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書記官 方信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