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SCDM114,附民,1841裁判日 2026-07-0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SCDM,114,附民,1841,20260709,1)・抓取時間 2026-07-16 18:55 UTC・官方原始連結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1841號
原 告 NGUYEN THI PHUNG HOANG(阮氏鳳凰)
訴訟代理人 張庭律師(法扶)
被 告 馮秋哲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4年度訴字第1314號殺人未遂等案件,經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
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9 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劉得為
法 官 王靜慧
法 官 楊景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9 日
書記官 黃則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