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對話框中選「另存為 PDF」即可下載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14,訴,290 裁判日 2026-02-26 案由:性騷擾防治法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4年度訴字第290號原 告 許明正 訴訟代理人 劉建成 律師被 告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代 表 人 廖靜芝 訴訟代理人 黃雅琴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性騷擾防治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下同)115年2月5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115年3月12日上午9時20分於本院第2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6 日審判長法官 劉錫賢法官 林靜雯法官 郭書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6 日書記官 莊啓明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CBA%2C114%2C%E8%A8%B4%2C290%2C20260226%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