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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4,訴,1015 裁判日 2026-02-02 案由:反傾銷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114年度訴字第1015號聲 請 人 經濟部 代 表 人 龔明鑫(部長)住同上

上列聲請人因原告Long Son Company Limited、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財政部間反傾銷稅事件,聲請輔助參加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5第1款規定,應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聲請人繳納。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 日審判長法 官 許麗華法 官 郭淑珍法 官 吳坤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 日書記官 何閣梅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BA%2C114%2C%E8%A8%B4%2C1015%2C20260202%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