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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111,上更一,5 裁判日 2023-07-25 案由:確認會員關係存在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上更一字第5號 上 訴 人 曹常斌 王詩如 劉鴻君 被 上訴 人 馬祖區漁會 法定代理人 陳佳瑜 訴訟代理人 林永頌律師 沈巧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會員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5  日民事庭法 官 陳瑞水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5  日書記官 李麗鳳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KMHV%2C111%2C%E4%B8%8A%E6%9B%B4%E4%B8%80%2C5%2C20230725%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