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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營業秘密法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IPCM,112,刑智上重訴,12,20260109,2)・逐月封存匯入・ 抓取時間 2026-07-27 21:45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上訴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檢察官
- 上訴人即被告孫漢寳
- 上訴人即被告盧姮均
- 上訴人即被告豪塗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法人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刑智上重訴字第12號上 訴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 訴 人即 被 告 孫漢寳
選任辯護人 葉恕宏律師 上 訴 人即 被 告 盧姮均
選任辯護人 李奇哲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豪塗扣科技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銀德
選任辯護人 葛光輝律師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等違反營業秘密法等案件,本件原指定技術審查官江柏漢,因其借調期滿歸建,應改由技術審查官傅國恩依民國110年12月10日修正前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9 日智慧財產第四庭審判長法 官 張銘晃法 官 蔡慧雯法 官 王凱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9 日書記官 鄭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