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對話框中選「另存為 PDF」即可下載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109,建上,1 裁判日 2021-03-30 案由:給付工程款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上字第1號 上 訴 人 劉煥騰  訴訟代理人 林啟瑩律師       高羅亘律師 被上訴人  陳保文  訴訟代理人 卓品介律師       丘信德律師       賴柏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0 日民事庭法 官 張 震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0 日書記官 李麗鳳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KMHV%2C109%2C%E5%BB%BA%E4%B8%8A%2C1%2C20210330%2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