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 張心悌 訴訟代理人 曾禎祥律師李昱盈律師 蕭凱中律師 蘇庭律師被 告 伍必翔
訴訟代理人 江昊緯律師 王仁佑律師被 告 蔣清明
訴訟代理人 於知慶律師 宋子瑜律師被 告 黃寬模
訴訟代理人 鍾元珧律師 張仕翰律師 施硯笛律師被 告 王培仁
訴訟代理人 錢佳玉律師 任秀妍律師被 告 李傳麒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尚有調查之必要,應再開辯論,並行準備程序。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5 日商業庭審判長法 官 彭洪英法 官 張嘉芳法 官 林勇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5 日書記官 吳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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