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4年度易字第73號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6387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原判決撤銷。乙○○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與甲○○前為配偶,2人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下稱家暴法)第3條第1款所定家庭成員關係。乙○○前因家暴行為,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於民國112年5月31日核發112年度家護字第146號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乙○○不得對甲○○實施家暴、不得直接或間接對甲○○為騷擾、接觸、跟蹤、通信行為等,保護令有限期間為1年(下稱系爭保護令)。詎乙○○明知系爭保護令內容,且明知甲○○於2人婚姻存續期間發生婚外情等僅係其個人臆測,竟基於加重誹謗及違反保護令之犯意,接續自112年6月1日起至同年9月20日止,多次以手機門號0000000XXX號(號碼詳卷)致電甲○○,並於附表所示時間,在不特定多數人均得共見共聞之臉書帳號「○○」頁面發布附表所示不實貼文,指摘甲○○外遇等語,足以損害甲○○之名譽,以此方式對甲○○實施家暴行為,而違反系爭保護令。
壹、程序事項
一、本案上訴人即被告乙○○(下稱被告)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之理由不到庭(見本院卷第169、171、183至194頁),爰依刑事訴訟法(下稱刑訴法)第371條規定,不待其陳述,逕以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關於本案本院審理範圍,被告固僅對原判決之量刑部分(即原審判決有罪之違反保護令部分)提起上訴(見本院卷第157頁),惟檢察官於本院陳稱:對原判決不另為不受理諭知部分(即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部分)提起上訴(見本院卷第157頁),而原判決不另為不受理諭知部分之有關係部分係原判決有罪部分,依刑訴法第348條第2項前段規定及上訴不可分原則,本案本院審理範圍為原判決全部。
三、本判決下列所引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陳述,被告同意有證據能力(見本院卷第159頁),本院審酌各該證據作成時之情況,均核無違法不當或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認以之作為本案之證據應屬適當,依刑訴法第159條之5第1項規定,應有證據能力。其餘資以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非供述證據,均查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情形,依同法第158條之4反面規定,亦具證據能力。貳、實體事項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時坦承不諱(見本院卷第158頁),並有告訴人甲○○於警詢及偵訊供述、附表所示臉書貼文、系爭保護令、臉書MESSENGER訊息、告訴人手機通話及來電號碼截圖等在卷可佐,足認被告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可採信。(二)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可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一)被告行為後,家暴法第61條於112年12月6日修正,並於同年月8日施行生效,修正後家暴法第61條係增訂第6至8款違反保護令態樣,並將同法第63條之1之未同居伴侶聲請保護令納入處罰範圍,核與本案法律適用無關,不生新舊法比較問題,應逕適用裁判時法。(二)按家暴法所稱家暴,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家暴法第2條第1款定有明文。又家暴法第61條之違反保護令罪,依被告之行為對被害人造成影響之輕重而分別以同條第1款、第2款規範之,若被告所為已使被害人生理或心理上感到痛苦畏懼,即可謂係對被害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家庭暴力行為,反之若尚未達此程度,僅使被害人產生生理、心理上之不快或不安,則僅為騷擾定義之規範範疇。是故若被告所為,顯已超出使被害人生理、心理感到不安或不快之程度,而造成被害人生理、心理上的痛苦,係違反家暴法第61條第1款規定,自無庸再論以同條第2款規定(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4936號判決意旨參照)。查告訴人係被告之前配偶(2人於111年6月29日離婚),自屬家暴法第3條第1款所定家庭成員;又被告持續以附表所示不實貼文及致電予告訴人,已造成告訴人精神壓力,使告訴人欲就醫尋求協助,業據告訴人供述在卷(見警卷第15頁),參以被告於3月內不實貼文達97次,用詞具有謾罵、侮辱、諷刺性,以及多次撥打電話予告訴人,衡酌社會上一般客觀標準,堪認被告上揭行為,顯已造成告訴人心理上之痛苦及畏懼,即屬精神上不法侵害之家暴行為,又被告所犯係「家庭暴力罪」,惟因家暴法對於家庭暴力罪並無科處刑罰規定,仍依刑法規定論處。(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家暴法第61條第1款違反保護令罪、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且查:
1、起訴意旨認被告另違反家暴法第61條第2款之罪,然法院依家暴法核發通常保護令者,該保護令內之數款規定,僅分別為不同之違反保護令行為態樣,被告以一犯意而違反系爭保護令上所禁止之數態樣,為一違反保護令之行為,屬單純一罪,僅以家暴法第61條第1款規定論處,無庸再論以同條第2款規定。
2、起訴書雖認被告本案所為亦構成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嫌,然按刑法第309條所稱「侮辱」及第310條所稱「誹謗」之區別,一般以為,前者係未指定具體事實,而僅為抽象之謾罵;後者則係對於具體之事實,有所指摘,而損及他人名譽者,稱之誹謗。而對於「對於具體之事實,有所指摘,並有與上開誹謗事件毫無語意關連之抽象謾罵時」,則可同時該當侮辱及誹謗之構成要件。準此,如就具體事實有所指摘,而同為與上開誹謗事件具有語意關連之意見或評論,縱使尖酸刻薄,批評內容足令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仍應就其言論之整體為評價,判斷是否成立誹謗罪,而不在公然侮辱罪之處罰範圍。查被告發布附表所示不實貼文,均指摘具體事實,且在相同語意脈絡下陳述其主觀意見,依上開說明,即無另論以公然侮辱罪之必要。 (四)被告於上開時間,接續在臉書發布附表所示不實貼文及多次致電告訴人,係基於同一違反保護令及加重誹謗犯意,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實行,侵害同一告訴人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應論以實質上一罪之接續犯。(五)被告以一行為觸犯加重誹謗罪及違反保護令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違反保護令罪處斷。
三、撤銷改判之理由、量刑、沒收:(一)原審對被告論罪科刑,並非無見。惟查:
1、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祇須表示訴究之意思為已足,雖未明示其所告訴之罪名,然依其所陳述之事實,仍生告訴之效力。是以告訴人是否對被告所犯告訴乃論之罪提出告訴,以告訴人所指之犯罪事實為判斷依據(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188號判決意旨參照)。又告訴人所訴之罪名是否正確或無遺漏,在所不問(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5222號判例意旨參照)。亦即,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只須表示訴究之意思為已足,不以明示其所告訴者為何項罪名或言明「告訴」為必要,且依其所陳述之事實,客觀上已可認其有訴追之意思,仍屬合法之告訴(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4238號判決意旨參照)。
2、告訴人固於警詢及偵訊中表示要對被告提出違反保護令告訴,然細繹告訴人於警詢供稱:其於112年6月1日陸續發現被告在他臉書頁面貼文,「做不實的騷擾(詳如照片)」等語(見警卷第15頁),參以告訴人提出附表所示臉書貼文內容均係指摘甲○○外遇,且被告供承其無證據證明(見本院卷第158頁),可徵告訴人所指述之事實,已有針對被告在臉書發布之貼文為「不實」,涉及誹謗罪嫌而提出告訴。是原審認告訴人未就加重誹謗部分提出告訴,而不另為不受理之諭知,尚有未洽,被告上訴請求從輕量刑,雖無理由,惟檢察官上訴為有理由,應由本院撤銷改判。(二)爰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前因家暴行為,經系爭保護令裁定前揭禁止行為後,本應以謹慎且理性方式與告訴人相處,竟未妥善控管情緒,於系爭保護令有效期間內,以上開方式對告訴人實施家暴行為,漠視系爭保護令,所為殊有不該,應予究責;兼衡其為發洩情緒之犯罪動機及目的(見原審卷第121頁,本院卷第158頁)、於3月內發布不實貼文達97次,指摘告訴人外遇等不實事項,用詞具有謾罵、侮辱、諷刺性,以及多次致電予告訴人等犯罪手段及情節、造成告訴人心理上之痛苦等犯罪所生危害、犯後坦認犯行之態度、高中肄業之教育及智識程度、從事臨時工及月入約新臺幣1萬餘元、需扶養小孩等家庭經濟生活狀況(見原審卷第121頁,本院卷第159頁),復參酌檢察官、告訴人及被告關於量刑之意見,暨衡酌「罪刑相當原則」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如主文第2項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三)被告用以發布上開不實貼文及致電予告訴人之門號0000000XXX手機,雖係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惟並未扣案,本院審酌手機乃日常通訊、上網之物,取得容易,諭知沒收及追徵,對於預防、遏止犯罪之助益甚微,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且徒增執行上之人力物力上之勞費,況檢察官未聲請沒收,爰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及追徵,附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訴法第371條、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黃曉玲偵查起訴,檢察官卓浚名提起上訴,檢察官崔紀鎮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林慧英法 官 李水源法 官 顏維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人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狀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書記官 秦巧穎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1項、第16條第3項或依第63條之1第1項準用第1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第10款、第13款至第15款及第16條第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六、禁止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
七、交付或刪除所持有之被害人性影像。
八、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申請移除已上傳之被害人性影像。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編號 時間(112年) 方式 不實貼文 1 6月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賤人就是賤喜歡外面的那一支.幹臉皮比豬頭厚,就是賤 2 6月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沒做不敢面對還沒離婚還敢跟克兄說自己老公怎樣,真他媽的 3 6月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要怕沒有人幹了臭機掰,有種再叫妳克兄來,真的很可憐,為了爽一下拋棄家庭兒子老公,真的那麼會幹 4 6月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什麼人最賤.就是背叛老公在外面.和比的男人搞在一起.這種女人是不是最不要臉.她的家人還當沒事 5 6月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可憐喔還沒離婚女兒不檢點討客兄,家人居然沒關係.還當沒事.真悲哀.只要有錢.就好。是非不分這什麼觀念,一個字形容賤 6 6月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能躲一輩子嗎?躲事情就能解決嗎?白痴就想著爛叫 7 6月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事情的真相讓所有的人知道誰叫妳犯賤讓妳沒臉做人 8 6月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不用裝可憐.沒做何必怕 敢討就敢認.什麼事都跟克兄說了.還會怕.怕克兄不要妳嗎?放心妳會有報應的.躲好藏著在床上腳開開等著 9 6月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妳的行為表現.說妳沒背叛老公小孩.鬼才會信.3歲小孩都知道.妳不忠沒做到當老婆應做的本份.不守婦道,會有報應 10 6月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甘願不要家庭老公小孩臉也不要.就是情願背叛欺騙老公小孩.就只為了外面的男人.臉也不要了 11 6月5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有聽過老公外遇離婚的.那有聽過老婆騙老公出去3天3夜.理由是想出去走走.怎麼去的.第1次說朋友跟她老公來載的.再問1次卻說自己坐火車去的.又再問1次.回答竟說有很重要嗎?妳們看這個女人是不是很賤.爛 12 6月5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為了外面男人.連自己生的小孩都可以不要.這女人你們說有多髒.惡劣,下三濫 13 6月6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如果今天我們角色對換.妳會有何感受.我嘴巴說沒有. 但實際上瞞著你在外面跟男生搞在一起.反正你有看不到.3天3夜沒回家.你也不知道我跟誰.到時在隨便說個理由.或者說我忘了.很重要嗎?或者說我不想說不記得了...這理由有沒有很扯。當她老公是白痴.很好騙。要是今天換我給妳戴綠帽子.妳心裡有何感受。老婆還沒離婚就一直護著外面男人。還說老公如果去找這個叫(○○)的馬上要跟老公離婚。為了外面的人。居然要跟自己老公離婚,妳說沒怎樣嗎?都怪這個都老公的白痴.老婆跟別的男人在爽,還送毛巾跟她們擦,幹真是白痴 14 6月6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現在的生活是妳自己選擇妳就喜歡這樣子.心臟病的藥也不用吃了,全好了.刺激亂搞欺騙胡說八道,就可不藥而癒這就是妳喜歡的生活。仔細想一下,妳是不是早就背叛我了,只是沒被發現。不知道如何說起;等有機會再說,妳敢發誓嗎?不說謊,如說謊妳家的人會有報應妳敢不敢。妳一定不敢 15 6月6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角色互換.換我.送妳一頂了 綠帽.出去3天3夜.回到家也跟妳說.我忘了.不記得.很重要.妳沒資格管我.管我跟誰.事情過後。再說是妳們聽錯了。別人當傻瓜.妳的行為都已經表現出來了.太明顯了。不要為了爽.欺騙了曾經最愛妳的人,也是妳曾經最愛的人.妳現在卻一無所有.只有妳外面的男人,妳失去了什麼,妳自己想想.不要說沒有.妳比較喜歡現在 16 6月7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夫妻結婚20幾年.老公多年不在老婆身邊.老婆居然背叛老公討客兄跟男人亂搞.還理直氣壯說老公沒資格管她.她想怎樣就怎樣.這女人認為現在沒有通姦罪了.無法告她跟她的克兄.故事中的老公要讓女主角身敗名裂.讓認識她的人,都知道她是為了什麼離婚都是為了(打xxxx)各位你們覺得這女人悲哀可憐無恥下流嗎?應該是非常 17 6月7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現在女人就每天跟克兄一起.回家就躺平兩腳開開等客兄.賤嗎?客兄犯人兄弟最忌諱的事.勾引別人老婆.通姦除罪了.可以任由狗男狗女亂來,不是沒事任由她們爽。報應還沒到,只是晚到。下場會很慘很慘很慘.無法想像。連她們的家人,也會被牽連到 18 6月8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有些事錯了可以重來.有些事錯了可能就無法挽回.當媽媽的可以在外面跟男人亂搞嗎?對外面的男人比家裡的好,怎麼教小孩.不是說說謊就以為沒事.妳的言談舉止妳的表現.眼睛就看的出來.不要以為隨便說個謊反正沒人看見.不是每個人都跟妳一樣是白痴。這種事可以重來嗎?說了對不起就可以嗎? 19 6月8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有聽過男人外面有小三.那有聽過女人趁老公不在身邊多年時.外面有男人.出去三天三夜.回家了還當做沒事.理直氣壯.跟老公說沒資格管她.這個當老婆的也? 20 6月8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不用封鎖.讓認識妳的人、都知道.妳是怎樣的人.是背叛老公跟〔克兄〕一起.沒臉說出.現在才會檳榔工作不作了.趕快跟〔克兄〕躲起來.看能躲多久.反正現在有〔克兄〕每天只要腳開開.叫好聽點.就好有的爽又有$ 21 6月8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不敢面對.不敢說清楚.反正都是離婚前的事.現在離婚了.也無法管.何況現在沒有通姦罪了.又能怎樣.只希望現在的能都在旁邊保護我.因為我為了他.在還沒離婚前.送了頂帽子給那個笨蛋前夫是綠色的.只要我跟人說.前夫就是這樣子.應該很多人信哉我 22 6月9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不是每個人都跟妳一樣.眼睛瞎了.只會用耳朵聽。每個人都有眼睛,妳的行為舉止都表現在來了,你所做的一切也知道,你話早就背叛了這個家,離婚不是為了那張信用卡,原因是因為我坦白面對,不敢說清楚,沒有臉 23 6月9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朋友問我說他老婆為了外面的男生拋棄了她跟小孩就是為了要跟這個男的在一起該怎麼回答 24 6月9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阿對了他老婆有告他家暴有保護令為了這個男的他告兩次想讓他進去關這個女的才可以安心跟這個男的在一起這個女的有想過嗎等我朋友出來,她會怎麼樣能躲一輩子,只是短暫的為了一時的快樂你會後悔一輩子我朋友說的 25 6月9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我問朋友說你老婆既然沒作又何必怕.何必躲起來.不說清楚.心裡是不是有鬼.還沒離婚你就無法管了.何況 現在離婚了.或許是妳老婆不想讓你難看.你想你不在 她身邊.她家人都在花蓮.子宮出血為什麼是男生載去醫院普通朋友有可能這樣做嗎兩人關係應該不尋常你老婆怎麼不叫他的家人妹妹姊姊你自己想後來為了那個男的告你。她為了什麼,我不好意思多說。 你老婆沒有想到嗎等你關回來會怎麼樣她現在這個男的可以陪到哪裡都陪著我跟你老婆不熟不然我就跟他講。要講清楚。現在通姦無罪難怪你說他有牌。兄弟祝你下一個會更好你叫你老婆讀的好好的我知道你的 個性你老婆送一頂男人都不要戴的帽子。 26 6月10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朋友都說一個背叛你的女人.值得你做什麼嗎萬一你被抓去關爽他在爽這種女人早晚會有報應不得好死朋友說的我相信報應還沒來希望朋友說的這個人可以躲好一輩子都見不得人身邊的人都知道他做了什麼丟臉無恥的事情讓她沒臉見人。別以為躲到外地 就沒事沒人知道老天是有眼的不會幫助這種人報應早晚會到他一定會後悔啊了這種無恥下流的事還有臉活在世上 27 6月10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朋友問說他這樣做值得嗎? 我回說.今天她欺騙你早、就背叛你.女人最在意的應該是小孩吧?她都為 〔他〕放棄這些了.你想你老婆現在什麼對她來說才是最重要的....對對你說的對啊呵呵還沒跟你問 就送你帽子的 28 6月10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各位帽子要戴,顏色要選好,千萬別選綠色的 29 6月10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朋友說她老婆多年前送了一頂帽子給他.多年後我朋友才發現.她老婆送給他的朋友才發現是一點*綠色帽子* 因為我朋友想說.應該是不會發生在他身上.i誰知.他被戴綠帽那麼多年了.我也不知該怎麼安慰朋友.雖然他們現在離婚了.但這是在他們沒離婚前的事.我無言.就看當事人怎處理 30 6月1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妳身上有很多意外.就是讓人想不到的臉孔.像川劇變臉一樣.更厲害的是裝模作樣.楚楚可憐.說謊讓人信以為真.擅自欺騙.最常說.我忘了.重要嗎?不記得了.或答非所問.裝聾作啞啊 31 6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有見過最不要臉的人嗎?為了自己的男人.說謊欺騙她的孩子背叛了老公.連家都可以不要.計畫多年現在終於離婚.(因為前夫太笨了.被騙了多年)得到她想要.迫不急待的.想盡快跟外面的男人在一起.終於可以不用再像8~9年以前.躲躲藏藏.現在可以正大光明得在一起.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 32 6月1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帶他跟妳去.是在跟我說早就在一起了.就是搖擺是在給我示威就給戴綠帽.怎樣說妳多厲害能把我騙到現在.就在你們計劃當中.離婚證書早在兩年前就寫好蓋好章.就等一個機會.現在機會來了.不用再躲躲藏藏怕人家知道.終於離婚了可以正大光明的在一起.不用再用騙的說早就的離婚.其實是去年6月離婚.不用再像89年前這樣.用騙的.跟認識我的人.說早就離婚了。現在終於可以正大光明的跟他在一起不用怕人家知道看到 33 6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女人一旦變了心.什麼對她來說都不重要了.心裡想的都是外面的男人.家庭.小孩老公她都可以不要.用盡心思離婚就是想盡跟到外面的男人身邊.擅長說謊欺騙讓她身旁的朋友.信以為真。89年前她說謊就騙朋友說早離婚了.因為那時候還有通姦罪.沒辦法達成目的.很多人追求她所以沒辦法只能這樣說.終於達成他的目的啊現今他離了婚想幹嘛就幹嘛想跟誰就跟誰。沒有證據沒有證據能說他是討客兄 34 6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背叛老公,跟克兄做幾次了.坦白說不要怕丟臉.不是很喜歡.偷吃刺激心臟病不要吃藥有客兄就好了 35 6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從此跟著克兄.過著不要臉。苟且偷生的日子.都怪我迫不及待想給克兄一起.還好是離婚後才被發現.要離婚前被發現.不知會怎樣.還好太會說謊.讓人相信 36 6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平平安安的日子不過.非要說謊欺騙.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妳的行為.做出太多不尋常的事.你說的話反反覆覆前後說的都不一樣.到最後妳只能說我忘了不記得了.因為被捉包了.只能這樣說那又怎樣。。平凡人不做為什麽要做賤人.難道真的就犯賤。甘願過這樣的生活. 才刺激. 37 6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心臟病說不可以太刺激.偷情不刺激嗎?欺騙也不算.她自己有自己的一套說詞。她說的刺激是要看人而定.只要你稍為大聲.就會說你這樣子會害她又要吃藥.因為她不知怎麼回話.很會演讓你信以為真說真的心臟病不用吃藥啦現在克兄跟一起就好了。 38 6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沒做的事.為何不說清楚.不敢接電話.因為當時身邊有一個他.怕他會生氣不敢接電話.你的行為表現出說你在說謊了.只是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還沒想好下一個謊言. 真倒楣在哪個都被你抓到 39 6月1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故事書中寫到:女人是善變的這句話說的沒錯.結婚20幾年當3個小孩的媽媽了.說變就變就是為了要盡快跟外面的男人一起.還沒離婚就出去3天3夜.回到家老公在問去哪裡.居然回老公沒資格管.你管我跟誰.想要跟誰就跟誰.你沒資格管隨便說個謊就騙過了離婚證書早在兩年前就寫好了.一切都在計劃當中.就等待一個機會.機會來了就在去年6月29號辦理離婚了.女主角一點也不會傷心難過.心想著終於可以正大光明跟他在一起不用再像以前躲躲藏藏怕被看見.離婚真正的原因沒有人知道只有當事人男女主角知道.忘了說離婚證書證人女主角居然叫她的兒子蓋章簽名.各位觀眾你們有聽過這樣媽媽.有沒有離譜。劇中情節為真實故事絕無需假 40 6月1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妳的一切行為表現出.妳就是在說謊.早在多年前就已經欺騙了.妳的小孩背叛了老公只是沒被發現.為什麼一開始你不坦白.如今的下場.不堪入耳.讓人無法想像.妳所做的一些事.你的行為,你說回答的話.跟現在你所做的事.讓人無法相信你.因為你表現太明顯太明顯了.還沒離婚就迫不及待出去3天3夜.全世界有誰會相信.你說回的話反反覆覆.答非所問,這就是妳想要的日子想要的生活,當初出去3天3夜為何不老實講出去3天3夜為何不老實講跟子也不說.前前後後出去了幾次幾天.不要把你身旁的人都當作是白痴不要把你身旁的人都當作是白痴沒有腦殘我記憶力還算可以你自己想想看你說對我做的事.你對我表現出來的,你對我表現出來的我比外面那個人還不如。有沒有心知肚明不是不報早晚報應來 41 6月1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一個好好的家.因為妳的自私.妻離子散家不相家.一切都是妳想要的.睡覺睡的安心嗎?希望妳能繼續下去,放棄自己3個孩子,情願去當別人的後媽,這輩子就只能依靠妳現在的他,妳自己選擇的,你說他對你幫助很多,我以為他甘願跟老公離婚不惜犧牲一切,我以為他甘願跟老公離婚不惜犧牲一切真的那麼好用嗎 42 6月15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故事2。 女主角即問心無愧何必原由迴避.定是事情被揭穿.無法解釋.只有選擇躲避.這下三濫無恥不要臉的事.妳不知該如何解釋.只好先跟男人躲起來.過一天算一天日子久了.看事情會隨風而去嗎,不可能的 43 6月15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真的不要臉.沒看過像妳這麼賤真的為了克兄什麼都可以 44 6月2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當你看到這訊息.你心裡會怎麼想.是不是覺得兩人關係不尋常.一個結婚的女人.難道不知這種行為羞恥丟臉 45 6月2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當妳背叛家人的時候不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全是因為妳自己犯錯了找個理由來 圓自己所犯的錯並不是有人逼妳而是妳自己 放縱自己隨便.妳自己不覺得很無恥嗎?很賤丟臉嗎?知道真相的人應該是都會這麼認為.好好過著苟且偷生的日子狼心狗肺的東西就過著見不得人的日子躲一輩子.跟客兄過著姦淫爛人的日子吧!可憐的人真的是有可惡之處,真她媽的不知羞恥還要不要臉 46 7月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大家猜這女人會有好下場嗎?背叛家人的女人 47 7月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1請問一下一個結婚的女人子宮出血會找誰送去醫院1.家人2.女性的朋友3.男性朋友送她去醫院因為(當時她老公不在身邊)子宮為女性私密處若非是老公或男女朋友之關係。並不可能找男生送醫院當事人不會羞恥嗎?還是已經無恥 不知丟臉 48 7月9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當媽媽的怎麼那麼狠拋家棄子跟人跑 49 7月9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10年前妳就已經背叛了 現在妳還敢跟我說2、3年前 我跟誰怎樣,妳知羞恥嗎?還要臉嗎? 50 7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離婚前就討客兄的女人.竟傳賴跟前老公講.要前老公能體會她.說這樣對她跟前老公都好.有聽過這麼不要臉的女人嗎?討客兄還要老公體會她.難道討客兄是被逼的.背著老公做下三濫的事也是被逼的.你們看這個女人有多賤多不要臉.拋家棄子的女人.現在只能跟著客兄躲在沒有人認識他們的地方生活真的是狗男女。小說一則. 51 7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說故事了那個不要臉的女人對著老公討客兄現在只能跟客兄在沒有人認識他們的地方生活因為他們這對狗男女跟本無法面對 認識他的人這個女的真的很他媽的下賤這個女的真的很他媽的下賤為了能吃到熱狗 甘願跟客兄一起,自己的小孩都不管你看這個女人有多賤有多爛好 52 7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話又說回來這個下三濫的女人他真的有辦法多一輩子嗎他的克兄真的能保護她嗎熱狗真的能讓他吃得那麼飽嗎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啊為了客兄想盡辦法離婚現在更為了客兄告她結婚25年的前夫 只是罵他三字經而且也沒打.你們大家看這個賤女人為了保護他的熱狗了她的前夫看他有多爛就有 53 7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妳在做天在看,妳在吃熱狗,天狗在看妳,違背良心必遭天譴不是不報,時機來到時,後悔莫及 家族必出事,欲哭無淚,平凡之人不願,願為賤人,甘願在無人認識的地方陪客兄過日子,為了熱狗別無選擇真是沒看過那麼賤那麼爛的女人真的不要臉 54 7月1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生眉毛長眼睛耳朵會聽話宜蘭也沒見過這麼扯故事,真的有這種人嗎 這是哪一國的人是人還是畜牲連狗都不如哦狗不會背叛他的主人也不會為了吃熱狗背叛主人的也不會連自己的小孩都不管我想應該這個人得到報應她才知道後悔 55 7月1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狼心狗肺的事都敢做了.為何不敢面對自己.就只能在無人認識的地方生活.這對姦夫淫婦.人可以躲起來.妳躲得過自己的良心嗎?昧著良心.良心譴責.賤人就愛客兄熱狗客兄客群賤人牙 sTop 56 7月1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矯情下三濫人盡可夫就愛吃客兄的熱狗.拋家棄子.背叛老公在先.為了客兄.熱狗.瞎掰個理由騙前老公離婚.連自己的兒子都欺騙.一心想着客兄.想著熱狗. 自己的小孩都不管的看這個女人有多件多爛的 57 7月1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拋家棄子背叛老公,討客兄離婚理由瞎掰,心裡就只想著客兄的熱狗,不要臉的女人還傳賴給前老公說要體會她,對前老公跟她都好,這下三濫的女人,是不是太爽熱狗吃太多了,還有臉這樣說真的很丟臉。爛人 58 7月1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為害別人的老婆賢妻良母,我們的老婆矯情人盡可夫不知羞恥爛到可以,若無其事,跟客兄跑心裡Y祇想著客兄能滿足她嗎?賤女人連自己生的小孩都不管,甘願當客兄小孩的後媽,就為了屌能來塞她下面,真的是姦夫淫婦當之無愧。幻想小說真實故事。 59 7月1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不當賢妻良母,甘願當婊子討客兄,下三濫不要臉的賤人看妳能爽多久,今日這樣對我哪天被客兄玩膩了,不幹了,看妳還能找到下一支熱狗來滿足妳那骯髒的烏拉洞嗎?反正只要有就那根妳就爽了,就是爛 60 7月1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下三濫的賤女人就愛客兄熱狗怎麼不會吃死掉真的想到有這麼爛的女人火大怎麼部會幹死掉真的是卑鄙無恥骯髒齷齪下流無法形容阿 61 7月18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什麼的人最不知羞恥 欺騙家人對老公不忠 討客兄矯情淫蕩下賤 卑鄙無恥骯髒齷齪的事就是賤人 62 7月2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哪來的勇氣有辦法做到這樣子心狠手辣是誰教的一定有人支持幾歲了三言兩語就被騙了真的他媽的那麼好騙那麽好用外面的香腸比較好吃狼心狗肺的東西良心被狗吃了嗎 當你在跟另一個男人做那打砲的時不會想到對不起老公嗎你的不會覺得妳很犯賤嗎很無恥骯髒 齷齪喔還是你正在享受那個快感你就喜歡這樣子那就沒話說了就一個字爛晚上睡覺都會做夢良心良心何在朋友說這樣子他朋友的老婆不曉得看得到嗎反正無所謂他說他老婆就是賤 現在跟客兄躲在沒有人認識的地方生活怕人家知道他們是姦夫淫婦可能死了都沒人知道那女的真的是可悲又可憐喔自己的小孩不管喔就為了那根香腸啊被我朋友感到悲哀呀 63 7月2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有些事錯了可以解釋可以原諒.有些事錯了就不可原諒.就算是夫妻關係.也是一樣.尤其是當老婆的對老公不忠.老公不在身邊就跟外面男人有暧昧關係.還若無其事.當沒這回事.因為還沒被發現.還有辦法跟她老公同住一個房子.各睡一間房看這個女人心有多狠多厲害.臉皮厚不厚.是不是很不要臉.是不是很賤.有沒有很欠揍.她還傳訊息給她前老公.說你能體會我.對你我都好.各位一個背叛老公的女人居然還叫老公能體會她. 我真不懂背叛老公討客兄還要體會她.是體會她情不自禁.還是有原因.還是很辛苦,還是被下藥.各位啊你們看這個女人有多麼不要臉臉皮夠厚人盡可夫啊真的是人盡可夫啦這是朋友跟我说的悲哀阿可憐阿 64 7月2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我的朋友又跟我說他老婆說不會背叛他不跟別的男人怎麼樣結果都是騙的...我也不好意思跟朋友講就是賤啦妳老婆就是犯賤啊沒有辦法跟你吃苦啦 不然怎麼可能你們分房睡8-9年老婆都沒跟你做夫妻間義務因為他早就跟別人了不想跟你是你自己沒發覺... 65 7月2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我一個好友說他只要想到他老婆還沒跟他離婚就背著他跟外面男人一起還經常過夜不回家他問他老婆去那,他老婆居然說要你管,在他們的離婚後,我這個朋友才知道原來他老婆早就被版大多年了說她覺得她老婆怎麼會那麼骯髒齷齪下流對待他 66 7月22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討客兄 客兄名○○ 拋家棄子 67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認識她嗎?不要被外表騙了 背叛 賤 客兄叫○○ 沒離婚就跟客兄搞在一起 68 7月2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現在做人或許最好能不知羞恥因為臉皮厚自己做錯事了也不會在乎別人怎麼說因為她臉不要了 69 7月2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往後餘生,自生自滅,淫婦過度興奮至死心臟客兄○○馬上風,這應是報應 70 7月2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懂得人,就知道它的意義,出錯了死還不承認,是因為認了就無地自容,不可認原因是結婚的女人跟外面的男人做了見不得人的事 71 7月25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曾經說過會陪我到老,如今她在我背後捅我一刀,她曾經事我真心對待的人,情何以堪道,理面不是人 72 7月26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比三級片的女生還不如就是出軌的女人下賤 73 7月26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捫心自問 無地自容 為人母不知羞恥 與外面男人跑只顧自己的 那根香腸臉皮其厚 74 7月26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心如刀割,她若無其事,暗自竊喜竊喜,情願與狼走,也不願與夫子,事出我怨恨,她則不願詳無悔的安然離開,忘了我與她28年來的一切,辜負了這個家,與她的不知道是新歡還是前男友跑了,到一個沒有人認識他們的地方,因為她們怕人知道他們是姦夫淫婦,做了人神共憤的事。 75 7月27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友人說他做錯了一件事,他這輩子最後悔的事,取錯老婆,古人說,願娶婊來當老婆,因為她會改變,也不願娶妻來當婊,原本以為會是賢妻良母,結果是外面的男人偷來暗去,出軌換來的不是賢妻良母,而是為人後母變成婊子,給他戴綠帽 76 7月27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我對妳的信任 妳卻放縱了妳自己,做出讓人感到噁心想吐骯髒齷齪無恥之事...因為妳的臉丟了,對自己不坦白無法面自己良心,受到良心譴責,這輩子只能躲在無人認識妳的地方,無人知道妳偷漢子的地方生活,每天也只能在床上等到他的到來,兩腳開開痴痴的等待那一刻與狗男一起做骯髒無恥齷齪的事,等待可以讓妳爽翻天翻白眼的時刻趕快到來...無恥之女幻想小說~1待緒 77 7月27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真的不要臉的人,在做見不得人的事,真的都不會去想到對不起家人,因為心裡只想著爽,事後在做打算,賢妻良母不做,非要做淫婦當人後媽,剛開始順著妳,等過一陣子玩膩了,叫妳趴著妳就趴著,叫妳吃叫妳舔,妳就照做,不然就打了,因為妳是自己送上門的,很快你就知道了,報應馬上來,妳在做天在看,不是沒被看到就沒證據,就沒事,老天的眼睛隨時都在盯著妳們這對姦夫淫婦狗男狗女...幻想真實故事2 78 7月28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最不要臉的人,就是背叛老公還沒離婚就跟外面的男人亂搞,也就是討客兄,當女人在跟客兄打炮時,頭腦裡不會出現她老公的影子嗎?女人不會覺得自己很齷齪骯髒無恥嗎?不覺得自己很下賤嗎?還是自己已經昏頭了只沉迷在做愛...沒錯,這個女人就是這麼的下賤,只要和她對上眼的,你或許就可以享受一下和人妻關係,但是要小心,她感情生活應該很亂亂到不行...既然都敢背著老公偷吃討客兄,又何必怕人知,何必躲,現有客兄保妳爽快,讓妳天天兩腳開開等著,鮑魚等著被吃,不要臉的人,只能每天過著日子,死後也無子送終...說故事3說真實性各為自己看 79 7月28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心機女計畫多年終於在她用盡心思的欺騙她老公與她離婚為了能跟外面男人在一起多年前還沒離婚還有通姦罪她只能偷偷摸摸地跟客兄約會直到廢除通姦罪她更誇張出去三天三夜沒回家電話也都不接因為當下大根兄在一起不能接電話的沒說這個女生有多可怕 80 7月28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為甚麼我聽說她老公和她結婚26年就在幾年前不在她身邊她就對外說她離婚了實際上她去年才離婚的,在沒離婚就已經背叛她老公了...自己的老公都不可以用,因為當時有客兄在幹,才不給她老公幹,想想這女人賤不賤,人人可試試看可不可以用,人盡可夫下賤不要臉之女 故事真實性各為自己想如有人想看照片可私下賴,這女人身材不錯,看到的人100個有200人都會想 她偏偏就是不給她老公幹,甘願給客兄幹,真她媽的下賤,賤到不能自己。故事是否很真實。 81 7月29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最毒婦人心這話說得真好女人就是心狠手辣她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不擇手段想盡辦法來完成她所想要的不管妳跟她的關係那怕是她的小孩和老公她也無所謂費盡心思說了謊來得到她想要的東西。女人一旦狠起來,比男人還狠還惡毒,男人還要臉,這個女人就是不要臉,偷情之女故事4 82 7月3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當你ㄧ無所有的時候,你老婆說要跟你離婚,你答應離婚離婚後才發現早在8年前她就已經出軌背叛你了,你的心情如何家人小孩都跟你說過去了你放得下嗎能讓這個賤人跟克兄好過嗎 83 8月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她為了一時之歡出軌背叛了她老公,25年的夫妻情感在她眼裡遠遠不如她現在對她的男人愛,離婚後,女人的前老公才一一發現早在8年前,女人就已經背叛她老公了,因為當時女人老公不在女人身邊,此女都說她離婚了,其目的就是怕人知道結婚沒人追求,這時候的女人早出軌背叛她老公了,為了外面男人○○,說要跟她老公離婚,女人老公回到女人身邊時,女人不准她老公碰她,要她老公與她分開各睡1間房,當時女人老公還笨笨的,不知情以為足是自己睡覺姿勢不好,影響女人睡覺,還不知這時女人早就背叛老公會外面男人○○搞在一起了,離婚後女人的前老公才知道,女人為了客兄連自己的小孩都可以不要,這女人也真厲害,已經跟別的男人亂搞還有臉回家面對她老公,真的是臉皮厚,不要臉,為何會說前老公呢?因為此女人應該人盡可夫,看對眼就可以上,如今此女與客兄在無人認識他們這對狗男女姦夫i淫婦的地方生活著祝他們早日被發現早日投胎不用在躲避的過日子,下輩子做一對狗 84 8月5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口是心非背叛者,愧疚者,必無臉面對,只能過著無恥的日子,為了一時之歡,你將失去一切包括你的家人,將來你的日子就是剩下與你一樣不知廉恥丟的人...過上不要臉的日子 85 8月8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外表漂亮的女人,大部分都只會做表面功夫,讓人感覺光鮮亮麗,其實私底下生活是懶惰淫亂外人是不知情況,長得好看的女人,心腸往往狠毒,為了滿足自己需求,會不擇手段想盡一切辦法去達到,那怕失去家人小孩,離婚也要跟人跑,我朋友說他老婆就是這樣子的,不要臉下賤,我跟朋友說,你老婆既然要當婊子,賤人爛貨,你就不要再去想了,要讓你小孩子知道她媽媽是個怎樣的人,根本沒資格當媽媽,就當死了,跟小孩說不准跟這種人再聯絡了 86 8月19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天下最不要臉的人,就是*妳*討客兄討的理所當然,像是很委屈,還要別人能體會妳,怎麼有那麼賤那麼爛的人,妳再吃鳥的時後在爽在叫的時候都不會覺得對不起妳的老公家人嗎?就只是顧著享受,妳自己想想妳是不是很骯髒齷齪是不是一個爛人下賤無恥卑鄙真的沒有甚麼話可以形容妳這種人呢的是一個○姓女生,家在○○。說話故事5集 87 8月20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結婚照中的另一半都曾經說過永遠愛你陪伴你,有些是真心真意無怨無悔地與你到老,有些是虛情假意等待時機就背叛你,尤其是女生常會背老公跟外面的男人亂搞,也就是說討客兄,這種女人最不要臉,賤貨一個人盡可夫骯髒齷齪的人 88 8月2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一個結婚的女人,子宮出血竟然是找男性朋友送去醫院,沒有找自家姊妹陪,子宮是女性私密之處,莫非是老公或男女朋友有了親密關係,才有其可能。想請問這個結婚的女人,是不是跟著男生有了親密關係 還是這個女生根本不知羞恥 大家都說這就已經擺明了很清楚了 這就是個女生背著她老公跟這個男的亂搞嗎 89 8月2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一個人若是不要臉甚麼下三濫的事都做得出來 90 8月2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人家說當媽媽的都對自己的小孩總是不離不棄用心 顧,我看也不一定 有的當媽媽的為了自己能享受.不惜一切代價與結婚26年的老公離婚,拋棄兒子就為了自己能夠跟外面男人在一起,因為她老公現在 一無所有無法給女人,物質 經濟上的需求,而女人老公不在身邊時,就背叛她老公,跟外面的男人在一起,這是從朋友那裡聽說來的 我覺得這個女人就真的很賤 很爛為了自己背叛她老公,早跟外面男人在一起8、9年,而女人通姦罪廢除之後 更是誇張 出去3天3夜跟客兄在一起 真的是1個爛女人啦不哇何說啊真的是一個賤*爛貨 骯髒無恥的女人 根本不知人家去體會她同情她 91 8月25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一個結婚當媽媽的女人 趁老公多年不在身邊.背叛了老公. 跟外面的男人搞在一起.在2年前. 不知說什麼謊言.騙了自己的小孩在離婚證書上.當證人簽名蓋章.就是為了自己能早日跟 男人*客兄*一起.“當時通姦罪還沒廢除.女人在通姦罪廢除後.曾多次離家3天3夜 跟客兄在一起.女人回到家若無其事的.跟家人說她想怎麽樣就怎麼樣.沒有人可以管她.女人 想盡各種方法找老公離婚.女人的老公受不了 女人3天2天就吵著要離婚 最後終於跟她離婚了。離婚 後女人的老公才發現女人早在8、9年前就已經出軌.女人跟 老公是在兩年前離婚的.各位你們看這個女人有沒有多很賤很爛. 很會偽裝 難怪89年來女人都跟他老公分房睡 因為女人沒臉面對他老公 不知女人在跟客兄 做愛的時候 都不會想起她老公嗎 天下怎麼有這種女人 那我感覺女人真的很骯髒齷齪下流,女人還為了 客兄告前老公。 為什麼說前老公呢,因為給我感覺只要跟女人看對眼的都可以當她老公,女人沒血沒淚啊 自己的親生小孩不顧要甘願當人家後媽,因為女人的老公現在 無法滿足女人經濟上的需求 女人知道另行別處可悲。這事情是在跟朋友聊天朋友說出的。我想應該是真的吧不知朋友說的這個女人會看到這個貼文嗎咎由自取 92 8月29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謝謝妳讓我對無恥.骯髒.齷齪.卑鄙.淫賤.虛偽更加的認識.因為平常生活中的妳就是這樣子。故事中情節有 93 8月3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感謝曾經傷害背叛我的人.她讓我更加的知道.什麼樣的女人是蛇蠍心腸.只會表面工夫.不值得你對她好.什麼樣的女人值得我.對她付出一切.當我一無所有的時候.毫無嫌棄的.陪伴我身邊的人.我願意為她付出所有. 當然更加要感謝之前說過陪我到老的那個人.對我的欺騙與背叛.還好這頂綠帽早早被發現。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對號入座喔 94 9月1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當妳跟別的男人躺在床上時.妳不會覺得自己很賤嗎? 為什麼要背叛老公跟別的男人睡在一起.是被下藥迷姦.還是自己受不了.人家誇妳幾句.就自己送上門.把持不住.人家約妳出去.就說好.無法拒絕.寂寞難受.不知自己早已是有夫之婦.已當小孩的媽。情願背叛老公給老公戴綠帽.就只為了跟客兄*○○*在一起.當妳背叛妳老公時.妳往後的日子就只能跟客兄*○○*.躲在無人認識妳們這對姦夫淫婦的地方過日子.怕認識自己的人. 知道自己做了淫蕩不要臉的事.若問心無愧.又何必怕. 既然要當2.就不用怕.要接受 別人的祝福.而妳是怕接受別人知道一切的真相.虛偽的女人,真是悲哀。還好不是她的家人.丟臉丟死掉了,還有臉在做人,還好女人的小孩沒跟這個賤人聯絡了,拋棄家庭不顧自己小孩,甘願去當別人的後媽.去給別人那個.那個出血.沒有找家人.而是找外面的男性友人.送去醫院.你說奇怪不奇怪.兩人沒有關係.才有出鬼,祝姦夫淫婦.天天爽. 爽天天.早日生個賤貨。故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95 9月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我知道妳自己也知道.妳沒做的事.要說是妳.妳一定會大聲反駁.而妳有做的事.被發現妳會選擇逃避.不敢面對.死也不承認.而又無法說明原因. 只能說我忘記了.那麼久了不記得了. 不知妳還記得是誰生妳的嗎?那不是一樣也很久嗎?反正就是不知羞恥不要臉幾乎雷同純屬巧合賤貨 96 9月3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妳情=請他願 U無恥群下流妳心知肚明 97 9月4日 發布臉書公開貼文 什麼樣的女人最美.沒做對不起家人小孩.沒有背叛老公出軌的女人,最美心美人善.而背著老公跟男人亂搞的女人.不三不四.行為不檢.今天她這樣對待她老公.改天她也一樣會有相同的回報.甚至更加悲慘,女人結了婚,就該把心放在家.而不是人在家.心在外.滿腦子.想著怎樣才能盡快跟客兄在一起.過著下賤的日子。故事情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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