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人聲請就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聲請案,以法庭之友提出專業意 見或資料。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JCCC,114,憲立,1,20250521)・逐月封存匯入・ 抓取時間 2026-07-27 22:07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聲請人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法人
原始抬頭(逐字)
憲法法庭裁定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
聲 請 人 台北律師公會
代 表 人 徐頌雅
上列聲請人聲請就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聲請案,以法庭之友
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本庭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得於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18 日前,就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聲請案,依本庭「聲請擔任法庭之友指引」,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正本 1 份於憲法法庭。
理 由
一、按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認其與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有關聯性,得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於所定期間內提出具參考價值之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其聲請應以書面敘明關聯性,憲法訴訟法第 20 條第 1 項及第2 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已敘明其與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聲請案之關聯性,核與前開要件相符,其聲請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應予許可。爰裁定如主文。
三、關於「聲請擔任法庭之友指引」中有關「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之說明,請參見本庭網站說明,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206。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1 日憲法法庭 審判長大法官 謝銘洋大法官 呂太郎 楊惠欽 蔡宗珍蔡彩貞 朱富美 陳忠五尤伯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書記官 劉育君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