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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4,訴,802 裁判日 2026-04-27 案由:市區道路條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114年度訴字第802號原 告 台北市浙江同鄉會

代 表 人 蔡之貫 訴訟代理人 柏有為律師李政叡律師被 告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代 表 人 馮兆麟 訴訟代理人 黃文承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市區道路條例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26日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7 日審判長法 官 侯志融法 官 陳雪玉法 官 黃子溎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7 日書記官 劉道文

本列印版由 Lawby 依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重排(僅重排版面,未增刪改任何文字), 非司法院官方 PDF 原本。官方原文: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BA%2C114%2C%E8%A8%B4%2C802%2C20260427%2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