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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8008022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8008094 1 號令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編制表」;並 溯自九十八年三月十五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20251140 號令 發布廢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ChOrder.json,版本 2026/7/24 上午 12:00:00)・政府資料開放授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即時報導最新漁業氣象、海上作業安全資訊及海難救助等業務,特設漁業廣播電臺(以下簡稱本臺)。
本臺掌理下列事項:
一、節目企劃、編排、製播,新聞採錄、撰稿及編輯等事項。
二、電機設備之裝置、操作、修護及保養等事項。
本臺置臺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副臺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
1本臺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2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