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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NDM,115,附民,1427,20260728,1)・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8-04 18:30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王乃珍
- 被告黃湘雲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附民字第1427號原 告 王乃珍被 告 黃湘雲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115年度訴字第2917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蔡奇秀法 官 黃琴媛法 官 林容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書記官 楊茵如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