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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KSDM,115,審附民,526,20260728,1)・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8-07 17:01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王雅慧
- 被告黃山益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審附民字第526號原 告 王雅慧被 告 黃山益
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簡字第4005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 官 呂明燕
法 官 黃政忠
法 官 吳書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書記官 林沂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