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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PBA,115,訴更一,9,20260821,1)・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9-02 18:07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鄭永煜
- 被告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機關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115年度訴更一字第9號原 告 鄭永煜
訴訟代理人 陳佳鴻律師(兼送達代收人)被 告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代 表 人 蔣正國 訴訟代理人 吳佳蓉 訴訟代理人 王麗婷 訴訟代理人 劉家君 上列當事人間因退伍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5年7月30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1 日審判長法 官 侯志融法 官 傅伊君法 官 陳雪玉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1 日書記官 高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