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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土地登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PBA,114,訴,560,20260903,3)・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9-10 18:00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機關
- 被告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機關
- 參加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
原始抬頭(逐字)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
114年度訴字第560號
原 告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代 表 人 蔡昇甫(署長)訴訟代理人 黃捷琳 律師張玲綺 律師被 告 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代 表 人 洪于佩(主任)訴訟代理人 周建宏 徐志輝 輔助參加人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代 表 人 范乾峯(總隊長)
訴訟代理人 顏誠緯 游茂榮 張耀屏 參 加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何英明(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蔡順雄 律師陳怡妃 律師許振愿 律師
主 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3 日審判長法 官 吳坤芳法 官 劉正偉法 官 何効鋼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3 日書記官 劉聿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