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判決列表
請求賠償損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SCDM,115,附民,1358,20260904,1)・每日增量同步・ 抓取時間 2026-09-11 16:07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臺師菁英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
- 被告郭育全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字第1358號原 告 臺師菁英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曹明驥訴訟代理人 魏翠亭律師陳恩民律師陳弈宏律師被 告 郭育全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5年度易字第328號背信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又被告被訴背信部分,雖經本院為無罪之諭知,惟原告為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但書之聲請,爰依刑事訴訟法503條第1項但書、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4 日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法 官 崔恩寧法 官 江宜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4 日書記官 蕭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