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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工程款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KMHV,110,建上,1,20240226,2)・逐月封存匯入・ 抓取時間 2026-07-27 22:38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上訴人鼎陞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法人
- 被上訴人金門縣港務處
原始抬頭(逐字)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建上字第1號
上 訴 人 鼎陞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宜平 訴訟代理人 周志羽律師被 上訴 人 金門縣港務處
法定代理人 許嘉興 訴訟代理人 沈炎平律師複 代理 人 黃冠中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民事庭法 官 陳瑞水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書記官 李麗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