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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爭議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CBA,112,訴,282,20260526,2)・逐月封存匯入・ 抓取時間 2026-07-27 21:36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吳麗珠
- 被告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機關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112年度訴字第282號原 告 吳麗珠
訴訟代理人 李育錚 律師蔡宜靜 律師複 代理 人 張祐誠 律師被 告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代 表 人 李正偉 訴訟代理人 林亮宇 律師張馨尹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巷道爭議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法官 陳怡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書記官 許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