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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傾銷稅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PBA,114,訴,1015,20260202,1)・逐月封存匯入・ 抓取時間 2026-07-27 21:43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聲請人經濟部機關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114年度訴字第1015號聲 請 人 經濟部 代 表 人 龔明鑫(部長)住同上
上列聲請人因原告Long Son Company Limited、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財政部間反傾銷稅事件,聲請輔助參加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5第1款規定,應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聲請人繳納。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 日審判長法 官 許麗華法 官 郭淑珍法 官 吳坤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 日書記官 何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