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判決列表
解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PBA,107,訴,1490,20200120,1)・逐月封存匯入・ 抓取時間 2026-07-28 00:13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黃立暐
- 被告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公司/法人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07年度訴字第1490號原 告 黃立暐
訴訟代理人 余敏長 律師被 告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代 表 人 翁桂松(代理校長)
訴訟代理人 董子祺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解聘事件,業經本院於108年12月26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本院擬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調閱107年度易字第150號刑事卷證供參;期日另訂),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20 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陳心弘法 官 林淑婷法 官 林麗真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20 日書記官 簡若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