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判決列表
市區道路條例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JID: TPBA,114,訴,802,20260427,2)・逐月封存匯入・ 抓取時間 2026-07-27 21:39 UTC・官方原始連結
當事人
- 原告台北市浙江同鄉會機關
- 被告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機關
本篇未偵測到「主文/事實/理由」等標題行,以原文單段呈現。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114年度訴字第802號原 告 台北市浙江同鄉會
代 表 人 蔡之貫 訴訟代理人 柏有為律師李政叡律師被 告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代 表 人 馮兆麟 訴訟代理人 黃文承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市區道路條例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26日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7 日審判長法 官 侯志融法 官 陳雪玉法 官 黃子溎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7 日書記官 劉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