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招生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命令行政>內政部>警政目最後異動 20130515
沿革(4 筆)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五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0980872298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020176924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並刪除第 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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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標準之考試規費項目為招生考試報名費。
第 3 條
招生考試報名費收費金額如下: 一、專科警員班正期學生組:每人新臺幣九百三十七元。 二、專科警員班進修學生組:每人新臺幣九百三十七元。 三、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九百八十元。
第 4 條
(刪除)。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