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震災災區祖先遺留共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標準
命令廢止法規>財政部最後異動 20060324已廢止
沿革(5 筆)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財政部(89)台財稅字第 0890452128 號令、內政部(89)台內地字第 8968895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施行之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50451268 號令、 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0950043429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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